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
一、民间借贷是什么
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、公民与法人之间、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。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,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,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。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: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。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的有关规定: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。
二、民间借贷合同是否有效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: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。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的有关规定: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。
三、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
首先,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(有息借款)也可以是无偿(无息借款)的,是否有偿(有息)由借贷双方约北京要账公司定。因此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。
其次,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视为不支付利息”,民间借贷只有双方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为有息借款,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;否则,一律视为无息借款,出借人不得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。
再者,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北京催债十一条第二款规定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以及《若干意见》规定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,民间借贷不得超过央行基准贷款利率的四倍(包含利率本数),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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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法条该文中引用法条,自2021年1月1日《民法典》生效后,更改为:[1] 《民法典》第六百八十条
珲春市地处中国东北边陲,位于吉林省东南部图们江下游地区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内,地处中、朝、俄三国交界的地带,是东北亚地区的几何中心。珲春东南与俄罗斯海滨边疆区接壤,边境线长246公里,现有珲春口岸和珲春铁路口岸与俄相通;珲春西南隔图们江与朝鲜咸境北道相邻,边境线长130.5公里,现有圈河口岸和沙驼子口岸与朝鲜通客过货,去中圈河口岸对面就是朝鲜罗津-先锋自由经济贸易区。从珲春南部的防川沿图们江而下,约15公里便可进入日本海。图们江发源于长白山东麓,长516公里,她连接中、朝、俄于一体,是中国从陆路进入日本海的唯一水上通道,依借这一通道,历史上珲春曾一度成为中原地区与日本,俄罗斯等东北亚国家友好交流的桥梁,边境贸易十分活跃。这一特殊的地理位置,不仅使珲春具有外向型经济的优越条件,也使其成为国际文化交流的重要基地。珲春市气候温和湿润,冬暖夏凉,年平均气温5.65℃,平均降水量617.9毫米,无霜期140—160天,为中温带季风性海洋气候。